供应商被财政部门罚款近2万元,因为什么?

政府采购信息网 黄燕 2024-04-09 13:13:23

今年3月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,有2则公告与服务采购相关,值得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注意的问题有1个。

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财政部门罚款19800元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(第二千二百六十二号)

行政处罚结果公告

一、相关当事人

当事人:北京北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朝辛路88号

二、基本情况

本机关在依法对“中国教育电视台电教小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”(项目编号:GC-FGX230696X)监督检查过程中,发现北京北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存在“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”的情形。

三、处罚结果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,本机关决定对北京北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9800元,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,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。

财政部

2024年3月13日


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(第二千二百五十八号)

投诉处理结果公告

一、项目编号:GC-FGX230874X

二、项目名称:司法部燕城监狱2023-2024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

三、相关当事人

投诉人:北京亿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称投诉人)
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608号

被投诉人: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(以下称国采中心)
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

当事人:司法部燕城监狱
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

相关供应商:四川栋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称栋禧公司)

地址: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科锦路980号

四、基本情况

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栋禧公司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,证书及工作履历涉嫌造假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。

五、处理依据及结果

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第二十九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,驳回投诉。

财政部

2024年3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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